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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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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招聘网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带来:202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1人公告。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相关内容可查看栏目:浙江事业编人才招聘公告

2023浙江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1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区简介

奉化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东临东海,西依四明山。常住人口58万,2022年GDP907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0位,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生态旅游城市。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奉化产业优势突出,重点打造气动元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4大标志性产业链,同时重点支持新材料、新能源、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拥有进出口上亿元企业50家,外资企业247家,高新技术企业178家,上市企业6家。

二、招聘对象

1.国内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国内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地点设在上海,招聘计划数共21名,详见下表:

点击查看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其中,国内高校的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含)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同时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上述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4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2年6月13日(含)以后出生。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奉化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仍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9时至6月15日16时。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查询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至6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6月19日9时至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在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6月21日9时至6月25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地点设在上海,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携带准考证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请保持通讯畅通。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携带准考证,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国内高校毕业人员

(1)《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

(5)2021届、2022届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6)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

(1)《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需贴上照片);

(2)身份证;

(3)2023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

(4)已毕业的2020年10月1日后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证明截图;

(5)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下同):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通畅。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第一轮面试:采用双向交流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面试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一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第一轮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写作,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

3.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满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4.成绩

本次招聘第一轮面试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第二轮面试成绩×50%。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公布,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第二轮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下同):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即可与我区签订就业协议。对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按规定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内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六、招聘相关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和考试人员纳入交通补贴发放范围,国内高校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地发放,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按照出生地(身份证前六位)发放。具体标准为上海大市内300元/人,华东地区(除上海市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外)1000元/人。

(二)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宁波市青年人才租房补贴、硕士和博士生活补助、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购房补贴等政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89286212。

附件: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7日

原标题:2023年宁波市奉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h.gov.cn/art/2023/6/7/art_1229105722_42710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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